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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等违约责任条款的,按其约定的责任进行承担;如果未约定的,另一方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下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按约定数额给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按约定方法计算违约金;如果合同主体只约定了违约金,但没有约定具体数额,也没有约定计算方法,则视同无约定,并按照未约定情形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违约金不能仅局限于"违约金"三个字眼,如果有“滞纳金”、“赔偿金”,甚至是“罚款”等约定时,且从合同全文分析符合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规定,就应遵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按照违约金进行处理。

虽然法律授予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权利,但基于我国违约金以赔偿性为主。民法典同时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当合同当事人认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核减;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释明。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

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

一般来说,不得超过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130%,觉得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法院上诉申请下调。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如果双方有约定,该约定的标准一般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大约在每日万分之八——千分之一之间)。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三、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上文就是对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相关的赔偿不能简单的进行,必须看是否在合同中进行了约定,而在诉讼的过程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裁定权是在法院的手中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鹤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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