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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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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卖房交个人所得税流程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那么关于卖房交个人所得税流程?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卖房交个人所得税流程

计算个人所得税多少的方法有两种,采用哪种计算方法要看卖方的详细信息:

(一)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少有: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发票、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二)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举例:卖家不满五或不少有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买家承担税费,全额的1%。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个人所得税缴纳及减免规定:

(一)如果卖方所售房屋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个人所得税免交;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卖方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卖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类房产,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可以自己交吗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鉴于我国现在收入多为劳动性收入,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以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为原则,自行申报为例外。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罗律师建议: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在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大背景下,劳动者只有如实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避免信用污点,对自身造成长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编辑对卖房交个人所得税流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二手商品房买卖税费由买卖双方承担,具体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交易费等费用。如果是经过中介购买的,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中介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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