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77-6249-9966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以知识产权、刑事、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公司财税、金融与清算破产等为核心业务的精品特色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天崇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首位,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同时依托律所平台链接各大圈层,在法律保驾护航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多元优享的商业机会,促进并达成合作共赢。天崇创始合伙人拥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211、985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背景,具有国内知名律所、公检法机关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 详细+

联系我们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QQ:565231493

邮箱:565231493@qq.com

电话:177-6249-99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1411

房屋买卖

合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可以贷款吗

  现在买房不是说有钱就能够买的,为了防止大家炒房提高房价的,基本上很多城市都出台了限购的政策,买房需要达到当地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买房也是可以进行贷款的,但也要符合贷款的条件。那么合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可以贷款吗?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合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本地个人户:

  直接可以买首套房。

  本地集体户:

  落户户口满一年即可买房。户口满一年不需要社保。

  外地户口:

  不落户的话一年社保买房

  人才集体户:

  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

  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对于以上人才,合肥买房的社保没有要求必须要一年,有就可以!也就是说有一个月社保就可以!

  二、合肥买房可以贷款吗

  1、办理异地购房的手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2、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3、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商业贷款要遵循以下原则:

  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业管理费;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现金、银行存款等可应急的资金需可维持三个月以上的日常开支以备不时之需。

  4、大部分银行都提供房贷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同时提供还贷组合方式。

  5、如果发现目前采取的房贷还款方式并不适合,应该咨询专业人士,选择合适的组合方式进行变更,以免伤害到自身信用,或者使得负担过大。

  法律咨询:

  网友:合肥买房过程是什么?

  律师:1、认购。买房时需要提前认购,需要在售楼处确定房源-个人购房信息填写-签订定金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盖章-购房人支付定金保存好收据。注意这一步预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通常表示预先支付的放款,不存在违约责任赔偿。

  2、签约。买房签约时要带好定金收据、本人证件、私章、户口本、收入证明。流程为在定金合同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双方就合同进行协商-双方签字盖章-购房者支付首付并保存。

  3、选择贷款方式。选择贷款方式,商业贷款申请条件较低,使用较为普遍。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申请条件相对更复杂。

  4、办理贷款。办理贷款,选择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金额-提供办理贷款需要的资料-签借款合同-房产交易完成后,交易开具他项权利证明-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贷款划到借款人账户,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

  5、房屋验收。最后是房屋验收,入住前查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合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可以贷款吗的相关内容。合肥买房就需要是合肥市户口或者在合肥有一年以上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纳税证明。买房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只要贷款人是有经济实力等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77-6249-99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2106

Copyright ©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