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77-6249-9966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以知识产权、刑事、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公司财税、金融与清算破产等为核心业务的精品特色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天崇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首位,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同时依托律所平台链接各大圈层,在法律保驾护航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多元优享的商业机会,促进并达成合作共赢。天崇创始合伙人拥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211、985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背景,具有国内知名律所、公检法机关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 详细+

联系我们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QQ:565231493

邮箱:565231493@qq.com

电话:177-6249-99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1411

房屋买卖

房屋确权必须是户主吗

  房屋确权是指对房屋享有权利的人向有关部门确认自己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需要进行明确的是房屋的权利人并不代表一定是户主,那么到底是不是只有户主才能进行确权呢?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确权必须是户主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

  一、房屋确权必须是户主吗

  房屋物权登记的效力,是一种推定效力,即推定登记的物权人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在该房屋物权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为真正的权利人时,可以推翻这种推定,从而维护事实上的“公正”。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估计、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的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一种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所以,如果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发现其对房屋享有一定权利,也是有权进行确权的。

  

  二、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口头协议需要有第三方人认证。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确权必须是户主吗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确权确实必须是户主,因为也只有户主才能享有房屋的相关权利。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77-6249-99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2106

Copyright ©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