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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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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预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对于这一代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个不可获取的一个东西,虽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但是对于高额的房价还是让很多年轻人望而却步。那么对于购买房产的时候,一般首先需要签定一个预售的合同,对于预售的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预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预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虽具备合同双方主观意识,但仅仅只能作为临时约束或为了达成某一事签订的临时文本预购合同是可以选择放弃或者违约的(未达到强制双方主观意识的行为)及时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或者以防万一双方可以附加合同条款(字据,保证书之类的等等等)作为双方主观意识达成一致。放弃或违约,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时候也是提供证据链接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预售纠纷如何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地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定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担风险的风险负担原则处理,有的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

三、预售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直接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虽具备合同双方主观意识,但仅仅只能作为临时约束或为了达成某一事签订的临时文本预购合同是可以选择放弃或者违约的及时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或者以防万一双方可以附加合同条款作为双方主观意识达成一致,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预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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