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以知识产权、刑事、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公司财税、金融与清算破产等为核心业务的精品特色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天崇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首位,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同时依托律所平台链接各大圈层,在法律保驾护航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多元优享的商业机会,促进并达成合作共赢。天崇创始合伙人拥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211、985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背景,具有国内知名律所、公检法机关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 详细+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QQ:565231493
邮箱:565231493@qq.com
电话:177-6249-99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1411
房屋买卖是很频繁的,而且很多人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可能因为对于买卖的相关事项不太了解而走很多弯路,进行房屋买卖时是需要按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那么,房屋买卖税怎么交?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工本费。
(1)契税:按照不同售价,房屋交易契税分为三个收取标准。房屋售价超过5000元/m2者,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售价在5000元/m2(含本数)以下的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别墅),于1999年8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市内六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售价在3000元/m2(含本数)以下的自用普通住宅,于2002年10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实际缴纳契税。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3)购房者还需要缴纳工本费。
2、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规定如下:
注意:销售住房不足5年的,销售时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
(1)营业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5%,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
(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3)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额扣除买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税率20%缴纳;
(4)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缴纳;
(5)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自用生活用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6)个人出售住房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7)印花税:个人转让住房买卖双方均要缴纳印花税,适应“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房屋买卖交易流程:
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2、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7、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屋买卖税怎么交的相关内容,房屋买卖税包括有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等,作为买房者需要提前对需要交纳的税费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样可以准备更充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