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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般楼房在开盘前需要缴纳一定的定金才能购买,那么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下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

二、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购房定金能退还吗

依据机购房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因不可最好不归责双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不能办下来的,购房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购房定金一般交多少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买房屋款项的百分之二十,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具体的定金比例和数额由买卖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的相关知识,注意,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武汉律师事务所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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