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77-6249-9966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以知识产权、刑事、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公司财税、金融与清算破产等为核心业务的精品特色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天崇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首位,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同时依托律所平台链接各大圈层,在法律保驾护航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多元优享的商业机会,促进并达成合作共赢。天崇创始合伙人拥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211、985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背景,具有国内知名律所、公检法机关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 详细+

联系我们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QQ:565231493

邮箱:565231493@qq.com

电话:177-6249-99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1411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公证如何办理,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我国公证并不是强制要求的,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是否要进行公证,当然进行公证能够确保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屋买卖公证如何办理,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屋买卖公证如何办理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屋买卖公证如何办理,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联系电话:177-6249-99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2106

Copyright ©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