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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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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农村房子买卖注意要哪些事项

  农村房子是农民或个人在本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又称为农村宅基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农民进城务工增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减少。因此,不少农民打算卖掉在农村无人居住的房子。那么农村房子买卖注意要哪些事项?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农村房子买卖注意要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审批(或符合审批条件,比如没有宅基地等)。

  二、农村房子买卖有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三、农村房子买卖的效力包括什么?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就是非自然人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假如只有一处,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子买卖注意要哪些事项的相关内容。=农村房子在一定限制条件内是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所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农村房子的买卖时,一定要确定好条件是否具备,程序是不是符合法律,才能避免很多后续产生的一些不必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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