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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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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契税是按成交价格核算。成交价格经两边敲定,构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办法,首要适用于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土地运用权出售、房子销售。
2、根据销售价格核算。土地、房子价格,绝不是原封不动的,比方,房屋买卖契税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运用权赠送、房子赠送时,定价根据只能是销售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子原值。
3、房屋买卖契税根据土地、房子交流差价定税。跟着二手房销售鼓起,房子交流走入百姓生活。假使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流,契税的核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运用权交流,也要根据差额。等额交流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流两边均免缴契税。
4、依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景象不常遇到。房屋买卖契税假定2000年,国家以划拨办法,把甲单位土地运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交税根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运用的所得。
房屋买卖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屋买卖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等。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屋买卖中介费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