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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以知识产权、刑事、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公司财税、金融与清算破产等为核心业务的精品特色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天崇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首位,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同时依托律所平台链接各大圈层,在法律保驾护航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多元优享的商业机会,促进并达成合作共赢。天崇创始合伙人拥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211、985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背景,具有国内知名律所、公检法机关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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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房屋用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房屋用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那么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1、占有权。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权,便享有对房屋用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对于房屋用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的使用。

  2、使用权。房屋用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房屋用地上的建房,与房屋用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房屋用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形式权利。

  3、在房屋用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但注意不能修建违章建筑。房屋用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房屋用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房屋用地使用权人有在房屋用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房屋用地使用权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分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

  1、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得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一般是有偿的;

  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地的使用权通常是无偿的。

  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是有期限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耕地集体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期是30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活动在承包期内进行。

  三、土地他项权特征

  土地他项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土地他项权利主要包括地段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

  其具有以下特征: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用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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